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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
2023年11月20日 10:25  点击:[]

相关学院、自考生:

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,我院于2023年12月1日——12月2日两天集中办理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毕业证书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请各位自考生与本专业主管学院联系,提取校考课程试卷及毕业论文,填写学籍表(一式两份)并由主管学院签字盖章,同时自己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办证费,提交电子版照片一张(照片要求见附件),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专业到河西学院办理毕业证书相关手续,12月3日办证系统将关闭。逾期后果自负。

河西学院老考生联系人:杜老师,电话0936-8282578。

办证地点:河西学院校本部科技馆3楼培训部(汽驾中心3楼)。

护理、药学专业考生联系人:虎老师,电话0936-8361065。

办证地点:河西学院医学校区行政楼209室。

附件:电子照片要求

河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


附件:电子照片要求

基本要求

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。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、旋转等变换操作,不得对人像特征(如伤疤、痣、发型等)进行技术处理。

②图像应对焦准确、层次清晰、色彩真实、无明显畸变。

③除头像外,不得添加边框、文字、图案等其他内容。

拍照要求

①背景:应均匀无渐变,不得有阴影、其他人或物体。可选用白色(参考值RGB<255,255,255>)。

②人物姿态与表情:坐姿端正,表情自然,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,耳朵对称,左右肩膀平衡,嘴唇自然闭合。

③眼镜: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,但不得戴有色(含隐形)眼镜,镜框不得遮挡眼睛,眼镜不能有反光。

④佩饰及遮挡物: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。不得佩戴耳环、项链等饰品。头发不得遮挡眉毛、眼睛和耳朵。不宜化妆。

⑤衣着: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。避免复杂图案、条纹。

照明光线

①照明光线均匀,脸部曝光均匀,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、光斑,无红眼。

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(色温5500K-5600K),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,角度为左右各45度,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,距离被拍摄人1.5米﹣2米。

电子图像文件

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*高640像素,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。应符合JPEG标准,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,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40KB。文件扩展名应为JPG

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,左右对称。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;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;脸部宽度(两脸颊之间)180像素至300像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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