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。
2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3.身心健康,热爱教育事业,能够满足聘用岗位工作要求并能承担所聘岗位工作。
4.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;未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;无参与邪教活动等。
5.大学本科学历,有从事培训工作相关经历,年龄不超过30岁(1994年9月3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招聘岗位
部门 |
岗位 |
招聘人数 |
报名地点 |
联系方式 |
继续教育学院 |
培训工作岗位 |
1 |
科技馆三楼303室 |
王老师 0936-8284240 |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
2024年9月6日——2024年9月10日。
2.报名方式及要求:
(1)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《河西学院工勤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1)。
(2)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、在报名期限内发送邮件至jxjy@hxu.edu.cn。
四、考核
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者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、材料原件(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),另提供复印件1份,至对应的用人部门参加考核。
招聘采取个别谈话、与应聘对象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、遵纪守法、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等情况。
五、体检、考察公示
根据考核情况,由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。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,可在学校第二附属医院(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)体检(费用自理)。
体检后用人部门考察政治、思想、现实表现。根据考核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人员,并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体检、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、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,按该岗位考核考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要求依次递补。
六、聘用审批、管理及相关待遇
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,报人事处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。应聘人员一经录用,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薪酬按《河西学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2)执行。
七、其他事宜
应聘者若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,可向河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。监督电话:0936-8284240。
附件1《河西学院工勤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》
附件2《河西学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