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校外教学点、有关学生:
河西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贾珊珊等27名学生因个人原因,主动提交退学申请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,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,拟对贾珊珊等2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做退学处理,并在学信网上予以学籍注销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问,请与河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联系,联系电话:0936-8282616
附件:河西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名单
河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3月28日